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和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局:
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将于9月1日-6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中秋”、“国庆”两节也即将来临。根据2014年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安排,为切实保障亚欧博览会和两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亚欧博览会和“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生产主体责任,努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督查,确保生产源头安全。各地要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一次大检查,并组织开展二个专项检查,即以蔬菜生产基地为重点的种植业专项检查和以“三品一标”为重点的保真打假专项行动。要组织精干力量,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开展检查;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三、加强检打联动,确保不留隐患。各地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开展专项抽检,重点对生产领域的蔬菜等大宗鲜活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要针对自治区、地、县组织的专项检测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抽查,追溯查处,不留隐患。
四、加强舆情监测,确保应急有力。各地要认真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对各类动态信息监测预警,及时关注舆情动态,强化预警防控;要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主动应对和妥善处置,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反应快速,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加强宣传,营造质量安全氛围。各地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宣传单、宣传展板、农民信箱、咨询服务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社区、集市、农村,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律 法规 ,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自治区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陈肖,联系电话:0991-8551484。
自治区农业厅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