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环境保护局成功将一家“三无”小塑料厂移送呼图壁县公安局

23.08.2016  06:05
 2016年5月12日呼图壁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接“12369”环保热线投诉,说呼图壁县某处有个小塑料加工厂,晚上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呼图壁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检查,发现了一家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没有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没有排污许可证的一家“三无”小塑料加工厂,随即就下发《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要求该厂立即停止排污,并告知该厂负责人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规定,如拒不执行停止排污行为,将移送呼图壁县公安局。

  之后的2个月内呼图壁县环境监察大队对该小塑料厂进行了3次突击检查,该厂大门一直紧锁,厂区内只 有1人留守看管。

  8月4日呼图壁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监测人员一起对该厂进行了夜间突击检查,发现该厂正在生产,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厂区东侧2个渗坑内。监测人员当即在该厂污水总排口处进行取样,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当场调查取证后,于8月5日对该厂相关生产设备实施了查封扣押。

  呼图壁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8月11日“三无”小塑料厂因涉嫌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违法排放污染物一案移送呼图壁县公安局。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局终于能对以前法律法规等规定模糊、办理棘手、只有规定没办法处罚的违法企业进行处理,大大加强了环保局的执法力度、执法能力、执法手段。今年以来,这是呼图壁县环保局执行新环保法成功移送公安的第二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