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推进法院司法体制改革 提高公信力
中国长安网 (记者 周斌)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思想认识切实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按照孟建柱书记在此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系统全面地把握事关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珍惜改革机遇,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攻坚克难,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指出,当前,司法改革正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同时,也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中央政法委举办这次试点工作推进会,对于进一步明确改革政策导向和工作要求,确保试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领会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坚持既要接地气又要有理想,坚持以符合中国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为前提,坚持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相统一,牢固树立改革大局观,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敢 “啃硬骨头”,勇于向自身开刀,甘当“燃灯者”,自觉站在改革全局的高度,正确看待局部利益关系调整,在全国法院形成推动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周强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是按司法规律配置审判人力资源,实现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是实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也是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基石。建立法官员额制,就是要实现人员分类管理,让优秀法官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人员配置模式。要严格控制法官员额比例,妥善解决法院领导干部入额问题,高度重视审判辅助人员配备。要结合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法官工作量和审判辅助人员配置情况等因素,科学测算员额比例,并适当向基层法院倾斜。
周强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要坚持贯彻中央精神、回应群众期待、体现司法规律相统一,以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落实审判责任为关键,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要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法官惩戒程序。要重点把握好审判责任与责任豁免、追责与保障的关系,既要明确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情形,严格依法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又要明确司法豁免原则和免责事由,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办案。
周强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要切实领会中央政策的要求,明确统一管理不等于垂直管理,防止在统一管理改革过程中上下级法院从审级监督指导关系演变为行政隶属关系。要在提高入职门槛、严格审判责任的情况下,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要建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制度,建立与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落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相关规定。
周强要求,要按照《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要求,坚持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65项改革举措的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要对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案件受理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要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着力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要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推进网上申诉信访和视频接访工作,着力解决信访不信法、终审不终、无限申诉等问题。要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全面推行网上办公、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网上查询、网上申诉,使法官办案更加方便、高效,使当事人诉讼更加便利,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周强强调,要坚持开门搞改革,做到业内充分讨论、业外正确引导,使广大干警、专家学者、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司法改革的原则、目标和方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参与感、认同感和获得感。要加强宣传引导,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焦点,为司法改革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司法改革全过程,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法院干警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不当改革的局外人,争当改革促进派,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改革正能量,坚定不移地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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