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买尔江·艾依提:一盏朴实的“路灯”
“这不是给我一个人的荣誉,这份荣誉属于我所在的公安战线,属于全体人民警察。”10月20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喀什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吾买尔江·艾依提眼中含着泪光对记者说,“我做的都是小事,但党和国家却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我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做民族团结的模范。”
路灯朴实平凡,但能默默发光,不懈地照亮前行的路,为人们送去平安。吾买尔江·艾依提就是这样一盏“路灯”。从警31年来,他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用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警察对人民群众最真挚的热爱和最朴素的情怀。
吾买尔江在工作和生活中,践行着“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的信条,坚持以身作则,要求民警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要求民警不做的事情自己首先不做。“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像净化空气那样,坚决反对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带头做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吾买尔江说。
在做群众工作时,吾买尔江始终不忘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他走访入户,结合身边的变化,向各族群众宣讲党的惠民政策,讲近年来喀什地区发生的巨大变化,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我要坚持做民族团结的一粒石榴籽,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吾买尔江告诉记者。
由于常年出差,吾买尔江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身处基层,无法照顾家人,家庭事务就压在妻子一人身上。“家人虽然支持理解我的工作,但偶尔也会为此抱怨。”说到家人,吾买尔江很愧疚,但更多时候,他只能对妻子充满歉意地笑笑,然后义无反顾地继续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
“风雨经年多峥嵘,只将心血向民酬。”从警生涯中,吾买尔江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荣获多项荣誉。
“是党的培养,才让我有了今天的成绩。”吾买尔江心怀对党和国家的感恩之情,一步步成长为优秀的人民警察,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兑现了为党旗增辉、为警徽添彩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