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纪委:2014年共处分433名官员

05.01.2015  21:47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5日下午对外发布吕梁市纪委2014年反腐成绩单,称2014年以来,该市共处分433名官员。

2014年,吕梁市纪委通过四项项举措全力抓好案件查办工作,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抓案源。吕梁市纪委重点在案件线索处置上下功夫,开展市、县两级案件线索大起底,对2008年1月—2014年10月反映市管领导干部案件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共清理反映市管领导干部重要案件线索218件,涉及225人。其中:反映市直单位领导干部重要案件线索87件,涉及91人;反映县市区领导干部重要案件线索131件,涉及134人。经过认真排查分析,反映市管领导干部的案件线索中,贪污贿赂82件,占38%;失职渎职74件,占34%;违反廉洁自律48件,占22%;其他14件,占6%。同时,落实实行书记、副书记、相关人员集中会审的办法研究处置案件线索,防止线索流失或处置不当。

——抓队伍。通过整合、撤并、重组和调整,吕梁市纪委案件检查室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8个,另加1个纪检干部监督室,现在所有参与办案的科室包括审理室、案管室、党风室、信访室以及八个纪检监察室,办案力量占机关总编制的63.5%。并且通过整合市直派驻纪检组、公检法机关、基层纪委等方面力量,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抓制度,规范办案工作。吕梁市纪委制定了《办案组长终身负责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5项制度。正在完善案件查处、案件监督管理、两规两指等方面29项制度。

——严考核。吕梁市纪委加大对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批办案件和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的考核力度。建立了查办案件月报制度,要求县纪委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科级干部线索及案件查处情况及进度向市纪委报告,同时报告同级党委,坚持案件查办“每月一通报、每月一排队、每月一点评”,对排名后3位的县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通过多项措施,吕梁市纪委2014年全年共处分43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乡科级干部412人。(任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