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禁笛首日183名违规驾驶人被警示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 通讯员朱宝权报道)一项需要改变驾驶人驾车习惯的新规正式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在首府外环路围合区域内(含外环路高架桥下道路)及设置有禁止鸣喇叭标志的路段内不能再按响喇叭,驾驶人赶紧改改在遇堵、变道超车、遇行人等情形下鸣喇叭的习惯吧!
从7月1日起,为有效控制和降低市区交通噪声污染,确保交通噪声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决定禁止机动车在部分区域(路段)内鸣喇叭。7月15日起,执勤交警将对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
那么,在首个禁笛日,乌鲁木齐市驾驶人员的表现如何?
7月1日11时30分许,记者在西外环徽商酒店路口观察到,信号灯变换后,排在最前面的一辆轿车起步迟了几秒,后面跟着的一辆出租车随即鸣笛两声催促。正在路口执勤的沙区交警大队民警随即拦停该车,的哥赵师傅一脸茫然。
“从今天起中心城区禁止鸣笛,15日以后若再违反规定,就会罚款50元,以后多注意。”民警对赵师傅说。
“我听说了,但刚才一时忘记了,就习惯性地按了喇叭。”赵师傅说。
随后,记者在马料地街路口看到,虽然该路口处已设置了禁止鸣喇叭的标志,但仍有接连的喇叭声响起。记者循声望去,在对面公交车站处,一辆出站的黄色公交车司机按响喇叭催促着前方缓慢行驶的一辆车。此外,马料地街内不时有行人经过,记者发现,有些车辆驾驶人还是会不耐烦地鸣喇叭提醒行人。
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当日民警共警示183名驾驶人。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王毅鹏表示,执勤交警在查处过程中将会用警务执法仪进行取证。据了解,在一对一的执法过程中,交警的认定即可作为交通违法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