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残联为411名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助资金

02.09.2014  18:22

8月20日,县残联为411名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助金46.5万元,让残疾人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扶助政策,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这笔补助金主要用于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和生存发展条件,满足他们居住、就餐、穿衣、个人清洁卫生等日常生活照料的基本需求。县残联依托“阳光家园计划”这一爱心载体,经过残疾人申请、社区(村)、镇(乡)、县残联三级审批、公示,对农村303户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资助每人每年1000元,共30.3万元;对城镇108户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资助每人每年1500元,共16.2万元。

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促进完善了我县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全面提高了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在项目资金发放现场,一位智障残疾人家长激动地说:“县残联为残疾人发放补助金,这是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为残疾人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

(奇台县残联石文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