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新任职42名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测试
12月10号上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对今年以来轮岗和新任职的1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3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法律法规测试。
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制,题型设置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对错判断、案例分析四种题型,内容涉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多项重要党纪法规内容,按照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在自治区厅局单位试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测试方案》严格组织开展测试。测试点分为两个考场,委机关考场设置在玛丽艳宾馆会议室,驻村参加测试人员考场设置在驻村点托克鲁克乡二村村委会会议室,两个考场统一考试时间,驻委纪检监察室对考试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为充分作好测试工作,专门成立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杜鲁坤·托乎提担任,副书记、主任张春林,副书记、副主任牛晓萍任副组长。党组会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工作。为保证学习要求,为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委属二级局单位统一订购了《十八大以来廉政新政规定》(反腐倡廉学习读本)、《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必读》、《纪检监察法规实务500问及相关法规速查》等学习资料,号召机关各处室(单位)全面组织学习。为扩大测试工作的覆盖面,使更多的任职领导干部受教育,将前期轮岗交流和履行完任职程序的十名处级领导干部也纳入此次测试人员的范围。
通过廉政测试工作,进一步深化了领导干部对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委、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推动了全委干部对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的落实,通过进一步加深加强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教育,基本上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良好效果。通过廉政法规测试积极推动了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规、知纪律、守道德、强素质、保底线的自觉性,进一步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自身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加强全委作风建设,突出围绕“四个需求”、深化“五个服务”,落实“六大任务”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