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环境安全,吉木萨尔县环保局将建立三级环境监管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
按照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为总体要求,以环境监管方式创新为抓手,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和“职责明确、精抓细管、严格考核”的精细化管理机制,逐步构建一个覆盖全县执法力量为主体的环境监管网络,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及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三清三到位”总体目标。
一是责任网格化。县环保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一级网格由环保局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二级网格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乡镇环保负责人担任网格负责人,三级网格由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乡镇环保干事担任网格负责人,以分片区划分为网格单元,落实直接责任人,实现逐级负责制。
二是执法模块化。参照环保部《现场环境监察指南》逐条规范环境现场执法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标准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要求,出台了《环境监管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对环境监管工作进行统一和规范。根据实际需要划分为北三台工业园区片区、南部山区片区、北庭城南工业园片区和县城片区为三级网格,按照“连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将各级网格,定片区、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
三是管理分类化。各网格责任人对重点污染源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其他污染源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危化品生产(使用),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监管频次。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限期治理项目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上级确定的名单对重点监管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通过以上措施,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和分块管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精细化执法模式,构建覆盖全辖区,专人负责,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实现工作指标定量化、责任落实具体化、内部运转制度化、执法监管模块化、队伍建设规范化的总体目标,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