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2014年公共租赁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 标 公 告

25.03.2015  21: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木乃县2014年公共租赁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吉发改基【201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吉木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市政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吉木乃县2014年公共租赁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 吉木乃县滨河小区

2.3  建筑规模: 新建供热管道总长3008米

2.5  工程投资额: 315.65 万元

2.6  计划工期: 2015 年5月1日 至2015年10月 15日 总工期167天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 建筑安装工程 招标的范围如下:

1 )全套施工图纸所含范围内的市政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的企业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的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 经理 须具备 市政 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工程量清单——经评审最低价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3月25至 2 015年3月29日 ,19:00止在 新疆建设招标投标网 上报名。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 年3 月30 至2015年4月3日 ,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二级建造师证件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本企业)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在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疆建设招标投标网及新疆信息网 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姬晓惠

电      话: 0906-2108556

2015年 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