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小流域治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小流域治理(二期)工程,已由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发改字【2015】35号批复,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阿合奇县水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区位于托什干河左岸河滩,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修筑2.64KM防洪提,依据《防洪标准》50201-94,城市等级为IV等(一般城镇),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本工程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
2.2本工程共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桩号95+130~96+380段护岸堤防工程。
第二标段建设内容:为桩号96+380~97+770段护岸堤防工程。
施工监理标段:本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需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水利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为独立法人,具有良好信誉和承担该工程监理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新疆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有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市场主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厅网站、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合奇县水管站
联 系 人:肉孜阿力.阿赛克
电 话:13579129323
招标代理机构:巴州博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举
电 话: 0908-4235128 1599930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