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司机高速路“拿”交警防撞反光锥筒被罚
28.02.2015 13:28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亚心网讯(记者张梦雨 通讯员王卫报道)2月25日凌晨3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在吐乌大北线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发生故障,司机摆放了7个防撞反光锥筒。而这7个反光锥筒是司机顺手牵羊拿交警的。
卡子湾大队民警胡精河当夜在吐乌大北线巡逻,在乌鲁木齐至阜康方向的米东工业园立交桥附近发现一辆半挂车停在行车道上,车后摆的7个防撞锥筒本是辖区雾区用的。司机表示自己从阿克苏到五彩湾,反光锥筒是从南疆带过来的。当交警指着反光锥筒上“高速交警”的字样告诉他只有高支队使用这样的锥筒时,司机才承认因为丢了反光标识,路过卡子湾大队辖区雾区时顺手拿了路上摆的锥筒。
由于没有准备反光警示牌,这名司机被罚200元并记3分,对打国家公物的“歪主意”,交警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高支队卡子湾大队副大队长王全伟告诉记者:“乌市米东区至阜康市之间642公里至643公里路段是著名的‘雾区’,往年民警一般采取道路封闭的措施以防发生事故。去年11月开始,遭遇团雾不再封路,民警摆放反光锥筒隔离出双向各一条超车道保持通行。”记者了解到,卡子湾大队在双向摆放了反光锥筒,从去年11月至今,该路段损毁和丢失的反光锥筒有600余个,经济损失两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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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2015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