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召开环境执法联动部门联席会议

31.07.2015  20:16

  为强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有效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有关要求,阿勒泰地区建立环境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15年7月30日召集地区环保、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在地区环保局召开阿勒泰地区第一次环境行政执法联动部门联席会议。会议由地区环保局党组书记杨志义主持,就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行政执法联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并对今后环境执法信息共享、定期通报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等工作进行探讨和交流,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案件办理程序,研究并确定了移交和办理工作的有关事宜。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确定的案件建立临时会议制度,研究议定联合执法重大工作决策意见。此次部门联席会议的召开对今后实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形成环境保护合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