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督查中心召开川渝地区区域流域环保后督察意见反馈会 抓好落实工作是关键
本报记者王小玲成都报道 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近日召开川渝地区区域流域环保后督察意见反馈会,通报了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和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干流环境风险防范后督察情况。
意见反馈后,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何旅章、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慎表态说,四川和重庆将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工作机制和方法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落实具体问题,制定时间表,按要求、客观、实事求是反映整改情况。
情况通报
多地响应不平衡,整改不深入
据了解,为加强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联防联控,2014年9月和11月,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会同重庆市环保局和四川省环保厅先后开展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干流环境风险防范和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察,并先后在重庆和成都召开了意见集中反馈会。
一年后,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再次会同重庆市环保局和四川省环保厅,分5组通过查资料、听汇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自贡、泸州等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和宜宾、涪陵等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干流环境风险防范综合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后督察。
后督察表明,去年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察通报涉及10市(区)的155个具体问题中,截至目前,尽管已整改近九成,但仍有18个具体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且整改深度不够,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深化整改工作。扬尘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工作仍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扬尘控制中缺乏控制标准规范、缺乏部门考核问责、市政与住建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在不少地方均不同程度存在。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干流环境风险防范综合督察发现的259个具体问题中,虽已有197个完成整改,仍有62个尚未完成。特别是长寿区长风化工公司流域级风险防控设施(拦截坝)底阀被污泥严重堵塞,沿江长期存放数百吨高浓度硝基苯废水、高盐废水未处置,而硝基苯废水储存池还存在渗漏现象。
谈及原因,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副主任郭伊均介绍道,从跟踪调度和后督察情况来看,各地响应并不平衡。在各地的整改方案中,除泸州等市(区)外,不少地方整改方案不深入,除通报具体问题有整改措施外,没有制订全面深入的整改方案。
“去年发出的督察函要求各地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但10个市(区)中有一半以上的政府主要领导没有阅批此文。广安市在今年上半年环境空气形势非常严峻后,党政主要领导才开始抓,导致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约谈。”郭伊均说。
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防止协调联动机制成一纸空文
“总体来看,各地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果,但对成果必须要有清醒认识,坚决防止麻痹、松懈心理。”反馈会上,西南环保督查中心要求各地按照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要加快万州区五桥、天子工业园区和宜宾市盐坪坝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督促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区B区及双福园区和宜宾江安阳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尽快投入正常运行。要加快推进饮用水备用水源建设和城市供水管网互连互通工作,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要加快推进取缔宜宾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一、二、四水厂水源地及泸州市长江北郊水厂等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无关的设施。要积极推进解决产业园区定位不明确和产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以“8·12”天津港爆炸事件为教训,抓住国家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的契机,加快推动环境风险突出、布局不合理的化工企业搬迁。
此外,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风险防范理念,严把环境风险企业准入关。继续推进环境监管能力不适应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的问题解决。重庆市和四川省要主动协调推进实施《长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跨省界水质预警及应急联动川渝合作协议》,加强区域流域联防联控,防止协调联动机制协议成为一纸空文。
臭氧超标问题日趋突出
必须提前摸清家底,科学治理
后督察发现,成都和重庆两座特大型城市的臭氧污染问题日趋突出,更增加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电动车推广应用和在用车机动车尾气检测及环保标志发放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淘汰黄标车真正报废的数量有限,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没有实质性进展,机动车污染问题更加突出。由于缺乏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工作少有开展,这对解决日益突出的臭氧问题极为不利。
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建议,各地要积极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率先改电工作,缓解城区尾气污染。国家已明确将在“十三五”期间全力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各地必须提前摸清家底,科学制订治理规划并强力推进实施。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干流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要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特别是以“8·12”天津港爆炸事件为教训,持续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要切实强化环境督察监管
郭伊均强调,无论是大气污染防治还是环境风险防范,在决策部署后,一定要抓好落实工作。
各地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进展调度和考核问责机制,进一步传导压力,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立环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用好预警约谈、考核追责、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倒逼企业提高环境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