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取消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

04.02.2016  11:03

  (记者史传芝)户口存放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今年起不用再交管理服务费了。

  2 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人社部、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自今年 1   月1 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

  这里所说的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户口。目前,有些地区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公共户)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