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发票令7月起实施 无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无效
05.07.2017 11:17
本文来源: 人民网
7月起,史上最严“发票令”开始实施。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报销时,无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是无效票,也不能再填写“食品”“礼品”等笼统宽泛的品名。
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国税局了解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本月起,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除提供企业名称外,还需提供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王鲁鹏介绍,新规明确了无税号发票无效外,还进一步要求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
也就是说,以企业抬头开票时,不能再填“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等笼统宽泛的品名,销售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如实填写发票内容。
青年路好家乡超市服务台工作人员说,以前常有顾客购物后,要求开具“日用品”等内容发票。现在按照交易实际开具发票名目细化到笔、剪刀等具体品名。
“如商品品名较多,还需要备注一份详细清单,不然也属于无效发票不能入账。”王鲁鹏进一步介绍,新规的实施,是为了方便跟踪发票流向,杜绝买票逃税或者虚开发票行为。(李宁艳 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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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7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