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转变发展方式走绿色生态之路 打造低碳城市

12.05.2015  12:35

  (记者赵春华报道)今后,新疆乌鲁木齐市将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从源头加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项目控制,掌握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将碳排放指标分区(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分解,对重点排放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实行配额管理,搭建碳交易平台,引导企业积极管理碳资产,参与碳交易活动。同时,制定乌鲁木齐市低碳发展实践区指南,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学校”“低碳乡镇”等系列低碳示范创建活动。

  低碳城市是指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公务管理层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的城市。2012年,乌鲁木齐市被国家正式批准为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2012年12月,乌鲁木齐低碳城市试点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清洁发展基金赠款。

  近年来,按照低碳城市建设需求,乌鲁木齐市选取高新区(新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米东化工园、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进行低碳示范区试点推进;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米东区共8个行业选择了9家重点排放企业编制完成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

  围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一系列战略措施付诸实施。乌鲁木齐市坚持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低碳化经济转型的战略重点,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扩大天然气使用范围,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持续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绿化面积,提升碳汇能力,建设形成“一轴双心、三区七组团”的城市空间格局。

  2015年5月6日,乌鲁木齐市政协组织全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部分政协委员就“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企业试点建设情况”进行联合考察。

  全国政协委员帕尔哈提·阿布都热依木认为,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企业的建设必须常态化,做到政府重视、资金到位、方案和措施正确,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和反馈,才能做到最后有效。

  “在建设领域要推广绿色建筑,交通领域要推行绿色交通,全社会、全方位、系统的推进低碳环保工作。”乌鲁木齐市政协委员李新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