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之六:“民生答卷”暖心惠民
党的十八大尤其是自治区九次党代会以来,全疆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治疆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条主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扭住发展不放松,始终坚持民生优先、民生先动,坚持把本级财政支出和对口援疆资金7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全面实施惠民工程,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6394元提高到2016年的10183元,年均增长1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921元提高到28463元,年均增长11.6%,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大批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难题得到解决,各族人民群众正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大步迈进。
一、实施就业惠民工程
坚持就业第一,集中实施一批重大特殊就业扶持政策,多渠道引导各族群众有序进城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转移内地就业、返乡自主创业。五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28万人,年均新增就业4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由3.4%下降到3.2%;农村富余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1355万人次,年均转移就业271万人次。 稳步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务工经商,人员集中的地方会同输出地设立服务工作站。制定实施差别化政策,提高企业吸纳新疆籍劳动者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对到企业就业的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将就业援助范围从城镇困难人员扩大到享受农村低保家庭,确保至少有一人就业;将农业经济组织用工、城乡各类灵活就业、农业短期务工等各类就业形态统一纳入政策扶持范围。五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累计帮助22.93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少数民族占70.47%;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24小时动态为零。 大力推进纺织服装企业促进就业工程。 实行“总部+卫星工厂+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给予差别化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及贷款贴息等特殊优惠政策,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在纺织、服装、地毯、刺绣等纺织服装企业稳定转移就业。五年来,全区纺织服装企业共吸纳就业24.9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16.9万人,占比达67.9%。 深入开展职业培训。 加快职业培训平台建设,加强各类就业再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下岗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职业技能培训。2013—2016年,共建设55个实训基地、27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训438.3万人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共培养高技能人才10.39万人,全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由2012年25%提高到2016年31.4%。 不断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到2016年底,累计建设12个地(州、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中心,全区100%县(市、区)、96.9%乡镇(街道)、64.7%行政村和94.1%社区建成服务平台。
二、实施教育惠民工程
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落实教育经费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4%以上。五年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97.53亿元、安排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834.3亿元,集中实施了农村学前双语幼儿园等1416个建设项目,大力实施内地高中班、疆内初中班、南疆15年免费教育等20余项教育惠民措施。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由69.16%提高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由74.79%提高到89.8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7.29%提高到35.3%;中职学校在校生由15.9万人增加到23.5万人,增长32.3%。截至2016年底,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应入尽入”目标超额完成。2017年,我区将完成3845所幼儿园“应建尽建”,满足农村所有的适龄儿童入园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教学在学前教育阶段实现全覆盖。选派首批3000名干部,赴南疆四地州农村幼儿园开展学前双语教育支教工作。
三、实施医疗惠民工程
实施全民健康工程,推进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全覆盖,做好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工作,对农牧民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实行免费治疗。大力改善农牧区医疗设施条件,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创建活动。五年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37亿元,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等18类3941个建设项目,不断完善五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累计投入6.45亿元,支持197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改造和1536个村卫生室建设,完成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达到627所、5835所,标准化率分别提高至68.45%、68.2%。截至2016年底,新疆每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达到60.3张、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1.2人,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积极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带动提高各级各类医院水平,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病不出疆。
四、实施社保惠民工程
实施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医保工作,建立自治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五年来,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由3201万人增加到3803万人,增长18.8%,大病保险覆盖全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由1978元/月提高到2723元/月,增长37.7%,位居全国前列;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240元/年提高到450元/年,提高87.5%;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城乡低保提升工程、医疗兜底工程,全面建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制度。农村、城市低保人均补助水平由1356元/年和2963元/年提高到1932元/年和3600元/年,分别增长42.5%和21.5%。
五、实施安居惠民工程
加快推进农村安居、游牧民定居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老城区改造。截止2016年底,累计建成安居富民房186.73万套,游牧民定居房9.49万套,城镇各类保障性住房134.11万套,国有农牧场危旧房、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及基础设施建设改造95994套,1300多万农牧民告别危旧土坯房和棚户区,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居,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建成的安居房经受住了强震考验,有效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完成和田地区于田县、皮山县地震灾后重建工作,4.38万户房屋建设全部竣工;抓紧实施克州阿克陶县、昌吉州呼图壁县地震灾后重建工作。
六、实施暖心惠民工程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电、路、气、讯、邮政、广播电视、电影、书屋到农家工程。到2016年底,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7%,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累计解决了260万农牧民饮水安全,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800万人;全面解决21.9万户87万无电人口供电问题,400余万户农牧民用电条件得到改善;农村公路总里程由2012年10.8万公里增加到12万公里,乡(镇)公路通达率100%,建制村公路通达率99.4%;113个县(市、区)居民使用天然气,累计气化户数337万户;4646个行政村实现宽带网络覆盖,2819个行政村成为全国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村;359个乡镇填补空白邮政网点,实现了乡镇全覆盖;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升级“户户通”,农村300万户1000万群众解决了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问题;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累计放映场次场60万场,观影人数达9140万人次,基本实现“一村一月一场电影”;建成农家书屋9034个,配备图书1401万册,农家书屋覆盖所有行政村。
七、实施兴边惠民工程
坚持“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不断加大边境扶贫力度。大幅增加护边员补助,高原防区护边员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2600元,平原防区护边员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2000元,边民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100元。强化保障兜底,将符合条件的护边员家庭和一线贫困边民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八、实施安全惠民工程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救助机制,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全程追溯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五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由12542起下降到1254起,累计下降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