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惠远镇湟渠村7、8、9区及惠远东收费站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霍城县惠远镇湟渠村7、8、9区及惠远东收费站饮水安全工程 ; 已由 霍县发改【2014】247号 文核准实施,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 霍城县惠远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霍城县惠远镇湟渠村7、8、9区及惠远东收费站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de63-de200输水管网12.917公里,排气阀及检查井6座。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3 计划工期: 2014年10月18日至2014月11月30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参加施工投标的单位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的,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报名时间: 2014年9 月20 日10:00时至 2014年9 月24 日19:00时,每天上午10:00时至13:30 时,下午16:00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报名采取来人方式;
4.2 报名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水利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水利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含二级及以上,疆外为一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水利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预算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名称)、社保部门出具的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近三个月以上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近三年类似已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及竣工验收单,另需提供施工投标人资质及其项目班子人员审核表三份,(注: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向招标代理公司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万伍仟元整 。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 : 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于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 (http://www.xj.cei.gov.cn/)。
8. 报名地点: 伊宁市斯大林街三巷通信大厦13楼;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霍城县惠远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孙凯强
联系电话: 18699102573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张冬梅
联系电话: 15886951956
0999-6799968
监督单位: 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09993029599
霍城县惠远镇人民政府
2014 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