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改进参保缴费服务 满足七类重点人群需求

05.01.2022  16:41
   原标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优化服务 满足七类重点人群参保缴费需求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1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局不断改进参保缴费服务,满足重点人群需求。主要涉及困难群体、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儿、退役军人配偶、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非本地户籍人员等七类重点人群。

  困难群体方面,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突发严重困难户和稳定脱贫人口等群体实行台账管理,做好参保资助,确保一个不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毕业后创新创业的,可选择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保。参保学生因寒暑假在学籍地或户籍地异地就医,不受异地备案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回参保地或变更至其他就医地的限制。

  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军人退出现役后,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实现就业后,按规定参加医保并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已参加医保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在军人退出现役后,按所在统筹地区规定办理参保和关系转移接续。

  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短期务工结束后,恢复原居民医保待遇。

  被征地农民在政府代缴医保费期间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的,做好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并及时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

  同时,面对老年人等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自治区也坚持多措并举,不仅提供适老化智能服务,优化流程,还畅通传统服务渠道和方式,助力老年人群体跨越“数字鸿沟”。

  畅通家人、亲友等为老年人代办的线下渠道,推广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代办功能,老年人可由亲属代为办理相关业务。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就医功能并行使用,参保老人可根据就医习惯,自主选择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办理就医结算等业务。优化传统服务方式,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完善无障碍设施,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提供预约服务、应急服务。在医保服务大厅,对老年人等群体,现场工作人员主动协助其操作智能化终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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