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沙湾县鹿角湾景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通过自治区野外验收

27.08.2015  19:35
 

    2015年8月1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野外验收组验收通过了沙湾县鹿角湾景区沿线砂石滥采区地质环境治理(一标段)项目,验收组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基本恢复了原始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后使治理区与周围地形地貌相协调。评定该项目为优良等次、评分89分。

        沙湾县鹿角湾景区沿线砂石滥采区地质环境治理(一标段)项目是中央两权使用费和价款出资的环境治理项目,项目经费250万元,该项目主要是通过垃圾清运、采坑回填、土地平整等工序,消除露天采坑对当地建设规划和旅游景区的影响。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增加土地利用面积39532m2(约6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