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采取四项措施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质量
为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质量,奇台县将采取四项措施,确保2016年5月高规格完成创建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合格县目标任务。
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形成督导评估长效机制。奇台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配足人力,配齐岗位,切实履行县人民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领导、策划和保障责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检查、总结提高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奇台县人民政府将高度重视教育投入,严格按照“三个增长”要求,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今后,将全力做到当年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三是加强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奇台县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的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继续加强 “四支队伍”培训力度;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教育系统人才引进优先机制;大力培养名优教师。以“名师工作室”和“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建设为依托,培养名优教师。各工作室通过教学研究指导、承担课题研究,举办讲座,开展教师培训,上示范课,送课下校等方式,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提高广大教师的备课质量,做到精备、精讲、精炼。
四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通过补充、调整等方式,逐步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师资力量的全面优化,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校际均衡的教师队伍;继续围绕课程改革,创新多种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性,注重名优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建设合理的教师梯队;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多种联盟办学模式,制订和落实相关政策,激励校长和教师的校际间交流,形成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