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积极引导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

23.03.2015  15:16

      精河县2015年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紧跟中央土地流转政策定思路,发挥宣传、交流和典型示范作用,实施项目资金和优惠政策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政策,充分尊重民情民意、调动民智民力,积极引导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据调查摸底,2015年,全县二乡、二镇、一场流转土地面积约为3万亩。截止3月19日,已签定流转合同面积万2.4万亩。其中:向4家合作社流转1.7万亩、向专业大户流转0.5万亩,农户间互换流转0.2万亩。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还正在进行中,4月初结束。

      一、制定奖补政策,以资金带动流转。年初精河县农村工作会议上宣布,为了鼓励合作社流转农户土地规模经营,由精河县财政出资,对流转农户土地规模经营成效显著的合作社进行奖补。同时制定《精河县2015年农村家庭承包土地流转到合作社规模经营补助考核方案》。

      二、加大宣传引导和典型示范,用事例推动流转。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文件精神,组织土地流转基础好、积极性高的村干部、合作社负责人到沙湾等地学习成功经验,组织乡村干部观摩学习大河沿子镇夏日托热村众庆农业合作社的运作和成效。

      三、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倾斜,用实惠支持流转。农机补助优先给流转土地合作社、全自动滴灌项目优先由流转土地合作社承担、信用社根据流转土地合作社的流转协议(合同)面积,给予相应数量的贷款,有力解决了合作社规模经营的资金问题,也发挥了先进农机、科学技术的示范效应。

      四、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动态跟踪和调查,以指导来服务流转。精河县农经局人员每周到乡镇场调查走访,深入了解流转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查找土地流转风险,并从农村土地政策落实、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签定、合作社财务规范管理、合作社民主管理、社务财务公开方面要求和督促合作社做好风险防范,确保土地流转双方权益,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