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环保局四项措施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一是强化环保业务知识学习,打牢环境监管理论基础。将每周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日,由宣教、监察、监管、监测等部门结合自身业务备课,分别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轮训,确保学习业务知识的全面性、重要性及可操作性。同时,我局积极选派监察执法人员参加区州环境系统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2015年,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共参加国家环保部举办的环境监察类培训4人次,参加自治区举办的环境监察岗位培训、自治区环境监察骨干培训、昌吉州环境监察岗位培训等各类培训15人次,并取得了相应培训合格证。通过培训学习熟悉国家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为排污申报及收费、环境监察现场执法、环境信访处理、环境监察信息数字化管理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切实做到了学用结合。为更好地适应环保新形势的工作要求打牢理论基础。
二是深化环境监察业务技能大比武,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水平。2015年,我局组织监察人员积极参加区州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监察业务技能大比武,坚持以大比武活动为契机,加强监察业务学习,提升人员素质。通过环境监察业务理论知识和现场执法能力测试,监察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监察的技巧方法和环保设备的使用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通过参加大比武活动,我局环境监察人员主动进行自查,寻找与其他大队工作的差距,加强与兄弟县市工作交流,有效提升了环境监察能力,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推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完善环境监察监督机制。移动执法数据化是环境管理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局执法人员借助执法任务管理、案件查处系统、环境监察稽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与执法行为,形成执法表单笔录模块化、执法档案材料规格化,将纸质执法转换成电子化执法。实现了现场执法信息和系统后台的实时交互,利用系统及时获取现场照片、录音、摄像等证据并上传至系统后台,保证证据的实效性,为环境管理提供了声、像、图、文字“四位一体”的环境数字化移动管理平台。
四是推行环境监管“三级网格”管理模式,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定了《玛纳斯县环境监察“三级”网格化管理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分为三个片区,并分别由三名局领导亲自带队,全面负责网格内片区内的环境监管执法、信访投诉等。同时,明确了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实行绩效考核制、责任追究制、月通报制度,对在监管网格化管理中成绩突出、落实到位的给予表彰,对工作失职渎职、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切实调动网格内各责任人的参与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