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环保局四项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严把项目审批关

26.07.2016  03:39
 玛纳斯县环保局不断强化“立足环保、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严格落实环保政策,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服务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本着提前介入、简化程序、全程跟踪、严格准入的服务标准,强化全县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上半年共受理项目20个。

  二是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及试生产前的检查工作。对在试生产管理上坚持“五个不准”。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上突出“七个不验”,把好试生产和环保验收关,确保我县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杜绝新污染源和环境安全隐患的产生。

  三是开展露天矿山污染整治检查。依据《玛纳斯县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对我县相关矿区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5家企业均已停产整治。

  四是开展非法采砂执法工作。按照《玛纳斯县清新空气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具体要求,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企业,坚决吊销手续。同时,暂停办理选矿及以制砖厂等各种名义混料加工企业的环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