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残联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款

06.07.2015  12:40

      截止7月6日,新源县残联为该县符合条件的200名残疾人全面完成了发放2015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共计5.2万元。

        自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后,残疾人用于代步的机动轮椅车养路费、过桥费不再减免,再加上油价上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使用成本相应增加。为缓解残疾人的经济负担,财政部和中残联联合出台了《关于残疾人机动车轮椅燃油补贴的通知》,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进行专项补贴。这是继燃油税改革后,国家财政首次针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出台的惠残政策。为切实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好,新源县残联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明确规定领取燃油补贴的对象为该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原始票据的下肢残疾人。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由乡镇残联对其身份证、残疾人证、机动轮椅车原始票据进行初步审核。县残联再次核对无误后,按照每车每年260元的标准为其发放燃油补贴。目前,符合条件的200名车主的燃油补贴已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场,由各乡镇场残联统一发放。

        发放残疾人燃油补贴,是国家针对下肢残疾人群体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群体的关心帮助,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缓解了残疾人的经济负担,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新源县残联    黄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