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九县市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14.10.2016  07:08
  10月1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伊犁州巩留、新源等县市榜上有名。

  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9个县市分别是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

  据悉,201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调整工作的通知》,启动省(区、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调整工作。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坚持突出优势、规模连片、试点示范的原则,在客观真实评价生态系统空间特征、生态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等因素及综合兼顾资源分布、产业布局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上报申请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对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自治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绿色化,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