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园艺场为残疾人宣传燃油补贴政策

21.04.2016  12:50

根据玛纳斯县残联有关文件精神,园艺场从2011年全面启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此次活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国家实施燃油税改革后,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是中央财政首次针对残疾人出台的一项特殊政策。政策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下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费给予适当补贴,2009年和2010年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辆,2011年以后补贴标准为每年260元/辆。为确保燃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园艺场组织残疾工作人员,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上报县残联,建立数据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对象为园艺场户籍的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截止2015年,我场共有21名残疾人符合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条件,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并积极做好2016年残疾人燃油补贴申报工作。

(玛纳斯县园艺场残联  桑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