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人民医院运用合同能源管理实现降本增效
合同能源管理是我国大力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中小企业实施节能的服务新机制。昌吉州玛纳斯县人民医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一个比较成功的事例,该医院创建于1954年,占地面积3.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每年该医院医疗、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耗电费达90余万元。该医院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合同进行节能改造,前期投资的71万元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支付,主要包括办公设备零待机改造、电梯改造、中央空调改造,节能服务公司分五年从节约的电费中回收改造成本。节能技术改造前,节能服务公司无偿对该院进行一次能源审计,以审计结果为依据,为医院制定一套节能技术改造方案且安装节能设备,该院不用掏一分钱,并且享受节约电费的分成,五年合同执行完毕后,所有节能设备和节约电费全部归医院所有。经测算每年节电量30万干瓦时,折合电费18万元,运行5年即可收回成本,实现医院与节能公司的双赢。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合同能源管理有五个方面特点,一是用能企业不用资金投入,即可完成节能技术改造;二是节能工程施工完毕,可分享项目的部分节能效益;三是在合同期内,用能企业的客户支付全部来自项目效益,现金流始终为正值;四是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归用能企业;五是节能技术服务公司为用能企业承担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双赢的节能机制,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可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用能企业也可以减少耗能支出,降低成本,提升企业效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适合医院、学校、大型超市、商场等多种行业,为企事业单位降成本增效益,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