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湖县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人民网博湖9月9日电 (通讯员 韩智蓉 殷守凯)近日,笔者从新疆巴州博湖县教科局获悉,该局出台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以整治教育不正之风,严格约束教师从教行为,做到静心教书、潜心育人。
据该县教科局纪检书记常江云介绍:“有些学校存在着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学校、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人民教师形象,危害不可小视,必须坚决纠正。”
该局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说:“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之一,我们将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规定》中明确,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据了解,该县教科局要求学校要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并加大师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此外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社会的支持,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引领社会新风尚。
该县教科局纪检部门将针对《规定》禁止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