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雅县一对男女闪婚闪离 男子索要彩礼被驳回
06.03.2015 19:23
本文来源: 人民网
相识仅21天就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三个月妻子便杳无音讯,妻子“人间蒸发”,丈夫恼羞成怒,为解除婚姻关系与索要彩礼,最终双方对簿公堂。近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
刘伟,30岁,沙雅县某乡村民。2009年2月,经他人介绍,白雪的父母自作主张答应将女儿许配给刘伟为妻,并向刘伟索要价值1.2万元的彩礼,刘伟当场同意,随后白雪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刘伟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3月22日,刘伟将8000元的现金及价值4000元的12套衣服交给了白雪父母手中后,两人登记结婚。
婚后,因婚前缺乏了解,两人总是争吵不断。本来就为父母包办自己婚姻不满的白雪,在与丈夫再次争执时一怒之下离家出走,之后便杳无音讯。妻子“人间蒸发”,刘伟很是恼火,想想当初为结婚花费的1.2万元财礼就这样打了水漂,心里很是不满,随后多次向白雪的父母讨要财礼而屡遭拒绝。一气之下,刘伟将白雪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及返还彩礼1.2万元。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原告刘伟诉称:与白雪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争吵不断,白雪至今下落不明,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及返还价值1.2万元的财礼。白雪因公告传唤未到庭,其父母辩称:他们确实收取了刘伟的财礼,但收取的现金和衣服都作为陪嫁由女儿带到了刘伟家中,所以不存在返还财礼一说。
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伟与白雪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争吵不断,白雪至今下落不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白雪下落不明,但刘伟的生活能够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遂驳回了刘伟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唐海 刘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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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2015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