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二百余税户玩失踪被迫现身

21.03.2015  13:38

  (记者 张冬梅通讯员文岗)原本想和国税局玩个“失踪”的李老板,没有想到8年后,当他重新办理开业手续时,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依然保存着他当年欠缴税款的记录,他须到原国税部门接受处理,才能再次开业。

  和李老板一样,2015年3月1日至15日,乌鲁木齐市有17户玩“失踪”的纳税人在税网强大威力下到国税部门接受处理。

  记者从乌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了解到,与税务部门玩“失踪”的税户大致有以下几类:一是有虚开发票、少缴税款等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二是平时税收未如实缴纳,害怕注销时被税务机关查出来;三是怕麻烦,在停止经营后不履行法定注销清税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对不履行法定申报义务的纳税人,查无下落且无可执行财产的,认定为“非正常户”。

  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2005年起全疆国税系统实行省级数据大集中以来,像李老板这样不辞而别的税户,一旦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非正常户”,在全疆任何地方另行开业办理国税税务登记手续时,计算机系统都会提示该法人代表或业主的“非正常户”记录,目前信息是长期保存的,有的想着过几年再换地方另开公司监控不上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税户想解除“非正常户”状态必须向原税务机关补缴税、滞纳金,对违法行为接受处罚,如不再经营,需按规定程序进行税款清算。目前,每月都有“失踪”税户被迫现身。据统计,去年有200多户玩“失踪”的纳税人到原国税部门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