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好海中景 必治陆上根 厦门完善规章、加强监管、促进协作,全方位防治近岸海域污染

25.06.2015  13:42

  中国环境报记者叶文建

  对拥有234公里海岸线的福建省厦门市,近岸海域堪称生命线。厦门人深知,守好这一生命线,必须盯紧陆上污染源。

  根据不久前发布的《2014年厦门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4个白海豚观测点发现中华白海豚204次、633头(次),较上年明显增多。

  公报显示,去年厦门海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海水有机污染各要素含量均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总体稳定”的背后,是厦门近10年累计投入90多亿元,是全海域退养、撤堤建桥、清游整治、红树林湿地建设、九龙江入海口整治等系列重大海洋环保工程实施的持续深入……

  “厦门模式”究竟什么样?

  早在十几年前,厦门就探索出一条“立法先行、集中协调、科学支撑、综合执法、公众参与”的海洋综合管理路子,这一海洋综合管理经验被国际海事组织等机构总结为“厦门模式”。

  ——立法先行,奠定海洋综合管理基础。

  厦门是计划单列市,享有省一级经济管理权和地方立法权。近年来,厦门市人大、市政府先后制订出台了涉及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中华白海豚保护、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管理等的10多部涉海法规规章。

  规划方面,厦门市先后制定了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域使用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湿地保护规划等一系列涉海规划,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立法和海洋规划体系,为海洋综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解决涉海管理和执法部门的职能交叉问题,厦门市建立了海洋综合管理与协调机制,成立海洋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同时成立厦门市政府海洋管理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职能。

  ——联动执法,形成海洋综合执法合力。

  以前,厦门有“九龙管海”之说。2004年以来,厦门整合组建属于行政编制的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之后组建了海上综合治安巡逻大队,建立了9家涉海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厦门市海上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大大提高执法能力;建立厦漳泉海洋执法城市联盟机制,协调厦门、漳州、泉州3市海洋执法行动。

  有了体制机制的保障,厦门市采取昼夜巡查、联合行动、重点执法、突击打击等多种执法方式,维护了厦金航线的安全通畅,基本遏制了非法捕捞、采砂、倾废、围填海等违法行为,实现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标准化管理。

  ——加强监督,解决近岸海域污染问题。

  厦门结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评比和全国文明城市考核要求,针对近岸海域污染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治和监督执法。在这一过程中,厦门市将监督管理置于重要位置。

  以厦门市政协为例,近年来,市政协积极通过课题调研、视察、提案、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推动解决近岸海域污染问题。针对厦门海洋生态环境不容乐观问题,厦门市政协从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等4个方面,提出16条意见和建议。

  2013年,厦门市政协将“加大污水整治力度,改善水资源环境”作为常委视察和常委会协商议题,并组织常委重点视察岛内污水直排海情况。

  “三管齐下”具体管什么?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高度评价厦门的海域生态修复工作,并将之作为东亚海域污染防治管理示范区的示范工程,在全球推广示范。

  治水必须治环境。为了不让陆源水污染海域,厦门采取“三管齐下”等措施,将陆源水污染牢牢控制在陆地上。

  一管源头控制外源废水污染。

  畜禽养殖污染是流域治污的难点。厦门采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引猪上山、标本兼治,生态养殖、综合利用”等措施,走出了一条适于南方气候的畜禽养殖综合治理路子。

  厦门还创新发展生态养殖,针对厦门市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农村养殖等特点,探索总结了4种生态型生猪养殖示范模式:山区采用“猪—沼—果—林”模式,丘陵地区采用“猪—沼—果—草”模式,平原地区采用“猪—沼—鱼/虾/蔬菜/食用菌”模式,土地稀少地区采用“发酵式、生态型、零排放”模式。

  同时,厦门市还重点整治岛外规模化的生猪养殖污染。经环保审批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建成雨污分流、固液分离、污水和废渣无害化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

  二管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治理。

  据统计,厦门市在近1600平方公里的辖区内共建成投运7座污水处理厂、3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3.34万吨/日,重点直接排海工业企业污水排放达标率达96.23%,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5年的77.03%提高到2014年的93.73%。

  同时,厦门市对石化、造纸、纺织、印染、制药、酿造、食品等行业中排放有机物废水的重点企业,按地方一级排放标准进行管理,要求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低于100毫克/升。

  标准倒逼之下,一批光电、卫浴、织造、化工企业在厂内实现废水深度处理;厂内没有条件深度处理的,经专家论证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管海湾生态修复。

  厦门市坚持海陆一体化的海岸带综合管理,先后对西海域、东海域和杏林湾、五缘湾、马銮湾、筼筜湖、海沧湾等重点湾区进行综合整治,对高污染的粗放式海水养殖场进行清退。

  西海域、东海域整治面积达161平方公里。厦门市投入7.5亿余元退养资金,拆除海域内养殖网箱8.5万余箱、浅海吊养3.03万亩、滩涂养殖11.31万多亩,退垦还海4.5平方公里,滩涂清淤2.2亿立方米,建设人造沙滩5公里,恢复湿地公园1.5平方公里。

  “同城化”机遇能否巧用?

  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总长1923公里,流域面积14741平方公里。厦门市80%的饮用水取之于漳州市的九龙江下游。然而,由于流域产业结构不合理,加上人为破坏,生态红灯亮起。

  近年来,厦门巧借同城化建设的契机,始终致力于推动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闽西南5地市领导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山海协作、互惠互利和可持续发展进行讨论和协商,签署了努力推进两个保护、三个联合、四个协作的《闽西南五市区域环保工作协作书》。

  据介绍,“两个保护”即水源保护和生态保护,“三个联合”即联合巡查、联合监测和联合治理、“四个协作”即信息、技术、资金、减排协作。

  2014年,漳州市为了治水,投入4.02亿元实施流域范围内污水、垃圾治理,加强长泰、华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清理100多个沿江非法加工场,整治采洗砂场183个,流域各县共关闭15185家养猪点,清理生猪97.6万头。

  龙岩市全年投入7.3亿元落实48个重点整治项目,完善新罗区和漳平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近两年来拆除流域内生猪养殖场4036户,削减生猪存栏66万头,投入整治资金约5亿元;对流域范围内41家铁锰采选矿厂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关闭新罗区8家造纸企业、29家小塑料加工厂。

  在协作机制下,厦门市积极发挥在治理技术、监测力量、环境科研等方面的优势,为上游污染排查与治理提供帮助。针对九龙江铁锰超标问题,厦门市环保部门在人力物力上全力协助开展上游铁锰污染专项联合排查、监测、执法行动。

  事实上,在其他污染治理领域,厦门市也非常注重联防、联控、联治,致力于建立区域交流平台。

  厦门长期坚持“联防联治、资源共享、设施共用、合作互惠”的做法,以海峡西岸经济区各城市间合作、海峡两岸持续发展及环境保护大合作、闽南三角合作以及九龙江流域各市县合作框架为依托,加强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

  ——以厦门市为龙头、厦彰泉龙区域合作为纽带,建立区域环境信息交流平台,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和跨境、跨界污染纠纷协调机制。

  ——拓宽环境保护协作思路和深化区域环保合作项目,以环保一体化的理念,优化整合区域资源,对区域环境问题共同谋划,分工合作,同步治理,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厦门市主动联系漳州市共同与金门就厦金海域环保合作达成协议,建立厦金海峡两岸环保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并设立环保合作小组,共同治理污染,携手增强区域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