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厅部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21.04.2016  20:26
 

近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并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创建活动。

厅党组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年总要求及工作目标,并结合国土资源业务实际,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年主要内容及方法步骤,提出了民族团结进步年重点工作及落实措施。

厅党组要求,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用讲话精神统领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精心组织、深入推进。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对民族团结进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情况等要做到心中有数,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见人、见事、见成效。要重视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和社会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浓厚氛围。要发挥主体作用,在做好自治区统一安排的各项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利用好“访惠聚”活动平台,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认真筹划并贯穿全年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