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环保厅对我州博斯腾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开展绩效检查

12.05.2015  22:03

            2015年4月22日至4月26日,以自治区环保厅环科院赵晨曦副院长,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朱玉香处长为组长和副组长的联合检查组一行6人对我州博斯腾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开展绩效检查。检查组首先对州本级2011~2014年博斯腾湖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博斯腾湖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等档案资料进行了调阅核查。分别对焉耆县、博湖县、博湖县金海育苇有限责任公司、和硕县、和静县及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调阅了相关县市、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等项目基本建设资料、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资料,现场核查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做好项目管理建设和发挥资金效益提出了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