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斯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出台

28.08.2015  12:07

  8月27日,从新疆博湖县政府办获悉,为了切实加强博斯腾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和经济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办法》的规定,结合博斯腾湖湿地实际,制定了出台了《新疆博斯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据了解,该《办法》共五章,21条,明确了博斯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范畴、保护管理的职责及责任等,按照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保护管理。

  据博湖县林业局局长郑念伟介绍,2012年2月20日,国家林业局批准同意博斯腾湖国家湿地公园等14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博斯腾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期限为8年,分三期进行,项目总投资40688.62万元。该湿地公园规划面积1573.71平方公里,共分为生态保育区、生态恢复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以宽广、清澈的水文景观为主体,由湖泊湿地、河流湿地、芦苇湿地、潜育沼泽、泥炭地、林地、沙地等生态系统类型组成,

  在五大区域中,生态保育区是集中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区域,总面积657.14平方公里,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41.76%。主要保护落霞湾、阴阳湖、莲花湖等六处鸟类栖息地和小湖区野生水莲群,并在芦苇稀疏区和荒地、盐碱地繁育芦苇,增加芦苇面积。此外,科研部门还将健全科研监测设施,掌握水源水质、水生生物情况,并建立数据库。

  为确保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新疆博斯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 博湖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该湿地公园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要遵守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执行。湿地公园内的水体、野生动物、植物植被、地形地貌等生态资源均是湿地公园保护对象。

  该《办法》明确规定,湿地公园是世界候鸟的迁徙地和栖息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候鸟栖息和觅食环境。湿地公园内禁止放牧、猎捕野生动物、捡拾鸟蛋;禁止排放、倾倒工业废水、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污染物;禁止非法引入外来物种;禁止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行为等。

  博斯腾湖是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总面积为1600平方公里,既是开都河的尾闾,又是孔雀河的源头,湿地类型多样,生态系统完整;其生态区位优势非常重要。湖水灌溉着巴州孔雀河流域万顷良田,被誉为巴州的“母亲湖”。同时,它还是塔里木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的水源地。环博斯腾湖芦苇面积达60余万亩,芦苇年储量20多万吨,是全国四大苇区之一,湖内有全国最大的野生睡莲群,198种鸟类在此栖息、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