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最高奖100万元促旅游业发展

10.05.2016  05:19
  为充分激发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业发展活力,着力将旅游业打造成博州支柱产业,日前,博州出台《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这是博州首次制定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制度,将对促进博州旅游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金最高为100万元。

  根据《办法》,博州对旅行社组织旅游大巴团队、旅游自驾车团队、旅游专列团队、旅游飞机团队、跨境旅游团队等给予奖励,年内累计招徕游客赴博州旅游达到1万人的,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创建星级农家乐、星级饭店、旅游商品品牌、特色“名小吃”品牌、A级景区、S级滑雪场的,视情况给予1万元—100万元奖励。

  同时,《办法》还鼓励各旅游企业积极参与淡季旅游并承办各种旅游节庆活动。对纳入自治区淡季旅游大型系列活动的州内外旅游企业,凡是博州地方为主办地开展淡季旅游活动的,除享受自治区淡季旅游奖励政策外,参照自治区奖励金额,博州将给予同等金额奖励。

  博州旅游局副局长赛杰克告诉记者,《办法》出台后,已吸引兵团中国青年旅行社等多家疆内外旅行社与博州旅游部门联系,就旅游线路和旅游项目进行洽谈。新疆自驾车旅游联盟也跃跃欲试,计划开辟新的自驾游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