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行贿犯罪将被限制准入 取消投标资格
24.12.2014 23:06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检24日举行2014年最后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国行贿档案查询工作。最高检表示,对于有行贿犯罪的企业单位,管理部门将会采取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等惩罚措施,让行贿不再“一本万利”。
2014年以来披露的关注度较高的腐败案件中,都可以看到企业单位的行贿犯罪,如刘铁男案中,刘铁男收受巨额贿赂,为广汽集团、南山集团、恒逸集团等企业提供帮助,对于检查机关打击行贿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表示。
宋寒松:在查办行贿犯罪中,检查机关坚持这么几个原则:一是有案必查,行贿犯罪会不断引发受贿犯罪,必须把打击行贿放在与打击受贿同等重要的地位,绝不放纵!第二,严格依法坚持文明规范理性执法;第三,用足政策,对配合查办案件符合法律法定条件的依法提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建议。
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和管理规定,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中止业务关系等处置,由其承担违法、犯罪、失信的代价,使得一向被人们错解“一本万利”的行贿犯罪变成“高风险作业”。对此,宋寒松表示。
宋寒松: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做出处置以减少行贿犯罪,更多的把机会让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享有,以彰显社会的公平,倡导廉洁守法的理念。(满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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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014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