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16.08.2019  19:50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审计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加强学习宣传,及时组织培训,深入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及时传达学习。《规定》印发后,审计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组织副处以上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审计厅门户网站及时转载《规定》和审计署新闻发言人修订印发《规定》答记者问,通过《新疆审计》和厅机关电子公告栏及时宣传报道,提升宣传成效;通过审计进点见面会、基层调研和现场审计等形式,同被审计领导和相关人员开展学习讨论,促进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并配合审计监督。

  二、加大培训力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一是组织全区审计机关集中收听审计署8月集中整训视频转播,推动全区审计人员同步学。二是安排专题学习培训,邀请审计署和其他省厅的经济责任审计专家进行现场授课,传授经验做法,加深理解认识,提高能力水平。另外,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

  三、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一是组织召开厅机关2019年经济责任审计专题会议,深刻领会修订《规定》的重大意义,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结合我区实际,起草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意见。三是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