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乌鲁木齐“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6.16%

02.09.2014  19:11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温丽娜报道)2014年1-6月份,乌鲁木齐市“三公”经费支出98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93万元,同比下降16.16%。在8月28日召开的乌鲁木齐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局长张新平作“关于乌鲁木齐市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介绍了这一情况。

        张新平介绍,今年乌鲁木齐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市本级各部门单位的公用支出和专项支出预算在2013年的基础上统一压减5%,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规定,制定市本级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办法,大力压缩会议、出国(境)、车辆、接待等一般性支出。1-6月份,全市“三公”经费支出98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93万元,同比下降16.16%,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33.15%,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下降14.51%,因公出国(境)费下降50.41%。

        张新平说,下半年首府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十项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

        财政用于“三公”经费下降的同时,增加的则是民生的投入。张新平介绍,今年首府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保障经费足额到位。上半年,全市用于民生领域支出135.0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3.53%,同比增长17.91%,有力推进首府改善民生10个方面100件实事工作。其中:教育支出29.23亿元,同比增长6.21%;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27.07亿元,同比增长27.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03亿元,同比增长19.41%;农林水事务支出11.71亿元,同比增长40.56%。

        同时,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上半年全市累计安排下达重点项目资金65.5亿元,用于西山路高架(二期)、克南高架道路东延、高铁新客站站房、棚户区改造、“两居工程”和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