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新华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伊犁州新华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伊州发改社会[2012]172号文件核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新华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伊犁州新华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96116m2;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门诊楼:客梯3部、扶梯8台;二标段为医技楼:医用电梯7部、手术室专用货梯2部;三标段为住院楼:医用电梯10部、载货电梯1部。
2.3 交货地点:伊宁市国道218线与省道220线交汇处以北约1.5公里处。
2.4招标范围: 电梯的主要设备、辅助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全套图纸及电梯必备的其他材料设备供货,同时还包括电梯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验收等工程所应包含的所有服务。
2.5计划工期:2015年6月20日安装验收完毕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最终制造商或者是由最终制造商书面授权的指定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电梯制造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为代理商: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电梯三大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系统)和三大安全部件(限速器装置、安全钳、缓冲器)均为原厂原装品牌。
3.3 生产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
3.4投标人必须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伊宁市伊犁河路财信担保大厦五楼512室。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原件;投标人在疆内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需提供投标人在新疆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相关人员配备情况)。如代理商:还需携带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备生产厂家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特种人员岗位证原件、近三年内电梯产品良好销售业绩及安装业绩,需提交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验收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三套,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收到预审合格通知单的企业,持合格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图纸。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和伊犁州经济信息网(http://www.yl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
联 系 人:周军
电 话:0999-8037396
监督部门: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999-8030993
招标代理: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韩绪
电 话: 0999-803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