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财政将调整政策促进产业发展

28.01.2016  11:54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契合当前自治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治区财政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将作出积极的政策调整。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新疆面临的发展环境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投资、消费、进出口增幅趋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收入增幅放缓。同时,财政收入形势更为严峻,支持刚性增长的趋势没有改观,财政不可持续风险很大。国家和新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需要财政给予大量投入。因此,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     自治区财政所作出的政策调整包括:升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注重产业发展环境的打造,运营财政政策,支持企业获得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对产业发展基础好的,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资金问题;对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将充分利用现有担保机制结合财政贴息方式,落实投资。     研究设立产业发展的政府引导基金。优化资金支持方式,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用3年时间将财政直接支持企业的资金全部转为产业引导基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发展。     继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继续运用好现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和设立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基金、新疆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基金基础上,再设立一大批产业引导基金,大力推广PPP模式、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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