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且末民用机场迁建工程航站楼、航管楼、供水站等房建消防设施及航站区、飞行区消防管网设施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30.04.2015  15:31

 

1.招标条件

新疆且末民用机场迁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13】2316号及民航新疆管理局以新管局发【2014】52号文批准,项目法人为且末县新昆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基金和自治区政府财政资金共同筹资,招标人为新疆且末民用机场迁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航站楼、航管楼、供水站等房建消防设施及航站区、飞行区消防管网设施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且末县新机场。

2.2 工程规模:15614.7平方米,计划投资约为7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施工,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①航站楼、航管楼施工图范围内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及自动喷洒灭火系统的全部工作内容;②供水站施工图范围内消防系统相应工艺管线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水池部分的工艺管路系统及站内设备工艺供电系统);③油库区施工图范围内室内灭火器、室外消火栓管网;④特种车库、消防救援中心及货运用房施工图范围内火灾报警及消火栓系统,综合办公楼、值班公寓、中心变电站、锅炉房、道口管理用房、大门等单体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灭火器;⑤航站区施工图范围内消防管网系统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⑥飞行区施工图范围内飞行区消防管网系统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2.4 工期要求: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10月30日,总工期203天(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自治区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进疆施工备案登记册;

3.3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3.5 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4.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

4月7日,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报名(北京时间,下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2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到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老安检楼40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500元 ,售后不退。 招标图纸押金每份1000元。

6. 评估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新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且末民用机场迁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老安检楼二楼

联系人:李江发

联系电话:1399997937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

联系人:姚海燕      李璐

联系电话:0991-3806884  13639930353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乌鲁木齐市金银路 82 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十楼、十一楼(自治区国土资源

厅南侧) 邮编: 830002

联系人: 杨兴中

      联系电话/传真: 0991-886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