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残联“普惠+特惠”精织残疾人优惠政策网

11.11.2015  23:14

为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工作制度化建设,区残联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前期摸底及资金预算工作,按照“普惠+特惠”的原则,不断充实和完善我区残疾人优惠政策体系。

一、“普惠”补短板,提高我区残疾人生活质量

一是出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残疾人证鉴定费用补助办法》,区残联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智力、多重七个类别的残疾程度鉴定给予实际发生费用一次性补助,并根据残疾类别不同,补助一定的检查费用。今年,共计为156名残疾人提供残疾鉴定补助,累计补助金额达5.68万元,减轻了残疾人在残疾鉴定方面的经济压力,办证人数累计达到2350人。

二是出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残疾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规定》,从残疾人就业、教育、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康复服务、社会服务六个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补助。在全市率先将残疾学生9年义务教育扩大到12年义务教育,对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进行学费补贴,鼓励并支持残疾人提高教育文化水平;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享受100%培训费补助;加大对残疾人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及康复服务投入力度。2015年,该优惠政策受惠群众达到2159人次,区残联划拨补助资金122.78万元,扩面保质,使更多残疾人享受到实惠。

二、“特惠”兜底线,帮助特困残疾人渡过难关

一是印发《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重度贫困残疾人收视费补助暂行办法》,以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为救助对象,每户每年补贴300元收视费,使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以在家通过电视了解外界信息,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减轻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收视费负担。2015年,区残联共投入资金12.27万元,使410名重度贫困残疾人从中受益。

二是印发《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依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在享受医疗保险、民政部门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其他各种形式救助的基础上,生活仍然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按照审批程序,区残联给予一次性、阶段性的生活救助。2015年,区残联对62名残疾人进行临时救助,救助金额达24.5万元,使我区残疾人救助工作做到动态管理。

区残联按照“普惠”+“特惠”的原则,将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救助相结合,分类施保与动态管理相结合,陆续出台残疾人优惠政策,使残疾人救助工作得到制度保障。今后,区残联还将根据我区实际,因地制宜,贴近残疾人所需、所想,继续我区残疾人优惠政策体系。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残联   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