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开展规范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督查工作
14.03.2016 12:42
本文来源: 市政府
截止2015年底,天山区共有非在编聘用1.7万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按照“从严控制、按需使用、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的要求,先后下发天山区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管理办法、薪酬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不断规范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依法维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探索非在编聘用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对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同时为有效防止节后“懒散病”不良工作作风的滋生,2月29日,天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经领导小组和区财政局成立督查组,对全区非在编聘用人员到岗情况、工作状态、薪酬发放和用工单位人员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
2月29日至3月7日,督查组开展第一阶段工作,对天山区民政、司法、环卫及区属委办局共计26个单位795名非在编聘用人员在岗情况展开督查。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告知、随机走访抽取、实地检查的方式,使用二代身份证扫描仪现场比对人员信息,杜绝定岗、一人多岗现象,核对人员去向公示牌,工资发放表、银行对账单、人员花名册等资料。抽查到不在岗的人员,督查组以查阅请假条和对外出办事人员电话询访的形式进行核查。
从目前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都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除少数有事请假或外出办公事外,其余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较好。在督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非在编聘用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的自律性、工作状态、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部分用工单位只有具体科室掌握非在编聘用人员情况,主要领导、行政和财务人员对此类人员却掌握不清。对核查出的问题,督导组当场向用人单位指出,要求立行立改,确保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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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2016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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