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

28.07.2016  01:32

近期,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土部、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6﹞815号),全面开展《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版)(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工作。

目录》是开发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目录》的开发区有条件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有利于得到政策、融资等方面的集中支持,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区开发区建设起步晚,列入《目录》的开发区较少,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做好《目录》修订工作,对于我区加快开发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经济集约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经信委、科技厅、国土厅、住建厅、商务厅、乌鲁木齐海关等七个部门联合对我区各类开发区进行了调查初审工作并形成建议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全区共上报83个开发区推荐纳入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同时对7个开发区报请扩区、更名、调区和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