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流动仲裁法庭”进工地
(记者马蓓通讯员杜冬玲)昨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大厦附近的一处工地,3名仲裁员、书记员、申请人、被申请人围坐桌前,严肃、有序地进行着庭审。这是经开区(头屯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首次走出“仲裁庭”,进入工地现场审理工伤案件。
记者采访得知,当日案件的申请人名叫王荣,因在一钢筋加工公司工作时,不慎将手指切断,王荣就受伤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双倍工资等向钢筋加工有限公司提出赔偿。
但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王荣受伤时公司还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由,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拒绝了对王荣的赔偿。经过近一小时的辩论、调解,双方同意就赔偿金额在庭下进一步协商。
庭审结束后,首席仲裁员陈琴就案件中存在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伤保险条例、两倍工资等进行了以案释法。
“我在全国十几个省市打过工,像这样的劳动仲裁我还是第一次遇到。”案件审理结束后,王荣紧紧地握住仲裁员的手激动地说出了这番话。
“‘流动仲裁庭’通过庭审现场向大家展示了整个仲裁庭审的程序,开庭时如何举证,如何质证。用人单位遇到此类案子应如何来应对,如何准备材料。这些都能通过庭审现场很直观地向大家展示。”陈琴说。
紫金矿业集团西北有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也被邀请来到庭审现场聆听案件的审理。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屈婷从事人事工作10余年了,公司也会遇到人事争议的问题,在现场她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公司重组后工龄的延续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
屈婷说,对于企业来说,“流动仲裁院”起的作用很大,同时可以督促企业的人力资源的工作更加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据介绍,类似王荣这样的劳动人事争议案,2014年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有400余件,2015年呈上升趋势,截至上半年就受理了近800件,包含工资、经济补偿、工伤赔偿、双倍工资等相关的赔付款项。
陈琴介绍说,从案件的数量上可以看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用人单位在日常的用工管理中,还是存在很多不规范和疏漏。通过这个活动,也会对用人单位起到一个教育和警醒作用。
“今后我们准备把劳动人事争议做成一个巡回仲裁庭的形式,在全区9个街道巡回展开,定期邀请一些企业来观摩我们的庭审现场,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起方便、快捷、高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平台,尽快解决劳动争议。”陈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