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环保局创新服务企业理念优化服务环境
近年来,尼勒克县环保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秉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着力寻找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切入点、突破点、平衡点。强化措施,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服务。
一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服务企业发展。凡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和尼勒克县规划,且审批权限在县环保局的项目,审批时间缩短为法定时限的一半;审批权限不在县局的项目,实行领办制,明确专人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协调;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齐全,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审批权限在县环保局的,验收时限缩短为法定时限的一半。建设项目相关环保证明、说明和确认文书的办理,必要资料齐全的,分别于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内办理完毕。在非工作时间办理的,由建设单位事先与我局具体经办人预约,随时办理。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重点企业的现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偷排直排、屡查屡犯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好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三是做好环境执法后服务工作,对有违法的企业,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帮助企业查明原因、分析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对限期治理整改到位的,及时验收,使其尽快恢复生产。
四是制作发放环保工作明白卡。通过制作并发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办理等14项环保工作明白卡,让企业对环保工作事项一目了然,少跑或不跑冤枉路,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是畅通环保部门对外监督、举报渠道和环保工作动态信息。开通环保网站,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服务对象的建议和意见,做到环保工作公开透明。
六是建立重点企业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定期上门了解重点企业的环保需求。
七是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环境。通过制定《尼勒克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尼勒克县餐饮娱乐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将明确部门之间的环保职责、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保职责作为重点,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