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劳动争议案件四成涉及双倍工资

26.07.2015  11:32
        (记者饶俊华通讯员刘运琦)2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和2014年两年里,全疆各级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961件。去年全疆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件占全部劳动争议案件的44.1%。
          自治区高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数据显示,近年来全疆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占民事案件比例较大,劳动争议案件在整个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也越来越高,2013年为21.5%,2014年为30%。
          “此类案件的案由类型繁杂,当事人的诉求多样化,涉及十多种诉求。”于会堂说,2014年的数据显示,因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件所占比例最大,占到整个劳动争议案件的44.1%;追讨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辞退等纠纷案件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劳动争议案件还呈现出分布不均衡特点,此类案件多发生在乌市、昌吉州等建筑、加工制造、服务性企业较多的整体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乌市两级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占全疆劳动争议案件的70.83%,昌吉州两级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占全疆劳动争议案件的17%,其他地区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总和仅占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