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改善动力足效果显——“十二五”期间新疆民生改善综述

18.11.2015  13:23

  ( 记者何玲)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保障性住房建设、惠农富民补贴、特殊群体医疗救助、义务教育保障、物价控制、信访积案化解工程……“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快速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连续5年实施“民生建设年”活动,自治区财政用于民生支出累计达9422亿元,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每年保持在70%以上,我区民生改善动力充足,效果显著。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自治区统计局近期发布的新疆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新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79万人,其中,稳定就业22.3万人,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54.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2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4.2%。截至8月末,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4.93%,增长1.4%。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强调,就业是新疆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十二五”开局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

  为了有效推动就业,“十二五”期间,我区在全国少数民族省区中率先制定了《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关于自治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央驻疆企业吸纳新疆当地劳动者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了金融服务、财税支持、培训补助、社保补贴、岗位开发等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了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大力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力度,提高了就业培训针对性和质量。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短平快”项目带动就业,保持了城乡就业的稳定增长。

    城乡居民社保制度加快

  完善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上已趋于完整,制度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合理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均有重大突破。新疆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十二五”期间,我区加快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5年来,我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社会基本保险政策,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险标准,社会保险对城乡居民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5年来,我区扎实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提升救助工作质量和救助效益,保障和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十二五”期间,我区还完善了农民工、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等不同群体参保制度,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继续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完善工伤康复管理机制和相关标准。

  截至2014年年底,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99万人。

    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十二五”以来,我区还将城乡居民住房和水路气电等配套设施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工程全面推进。安居富民工程顺利实施。

  截至2014年年底,全区累计竣工安居富民工程123.27万户,占计划任务的102.7%,480余万名各族农牧民群众入住新居;定居兴牧工程有序实施。2011—2015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7.2955亿元,实施了8.556万户游牧民的住房、牲畜棚圈等配套设施以及100万亩公共救灾饲草地、50万亩人工饲草基地建设,提前1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高度重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1—2014年,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任务为118.65万套,实际开工建设124.4万套,开工率为104.85%,超额完成了规划任务;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和城市工矿区棚户区改造。

  2011—2014年,完成国有林区(场)棚户区改造12284户,城市和国有工矿区棚户区改造35.48万户;农牧区基础设施加快推进。2011—2014年,300万户农牧民安全饮水问题得到全面解决;我区全面完成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任务。解决了21.89万户、87万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最终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区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特别是制定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的分配政策,南疆四地州增资幅度高于自治区本级和其他地州市;2011—2014年,连续4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内部工资分配水平。

  “十二五”期间,我区通过调结构、转方式,促进新疆农业的转型升级,通过农村内部挖潜、加大农民转移就业、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等,有力促进农牧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十二五”期间,我区还不断强化民生工程建设等与农民转移就业的对接,农村劳动力向当地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就业转移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了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家庭经营成为农村居民增收的基础,5年来,自治区大力发展粮食、棉花、特色林果业等建设,使得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了农村居民增收步伐。受惠农强农政策的拉动,我区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得到极大推动,安居富民工程补贴、粮食综合补贴、低保生活补助、新农合等补助政策以及加大设施农业养殖业的扶持力度等的政策,也使农村受惠群体不断扩大。2011—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分别为14.2%和17.1%,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